发布日期:2024-03-12
北京市应急管理青年人才促进会按照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标准(2022版)〉的通知》(京应急办发〔2022〕11号),以及《北京市应急管理青年人才促进会关于开展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复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于2023年11月对全市57个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了复评工作,经过复评申请、材料评估、现场核验、综合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50个基地通过复评,继续保留“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称号,7个基地未通过复评,免除7个基地“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称号,现将复评通过名单公告如下。
北京市应急管理青年人才促进会
2024年3月12日